近日,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发布《关于下发通航紧急事件样例的通知》称,在咨询通告《事件样例》(AC-396-08R1)中的紧急事件样例的基础上,形成了通航紧急事件样例,通航紧急事件样例仅适用于通用航空企业(含飞行学院)非载客运行。   关于下发通航紧急事件样例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各机场(集团)公司,空管局、民航大学、飞行学院、校验中心:   为配合推进通航放管服改革,我办在咨询通告《事件样例》(AC-396-08R1)中的紧急事件样例的基础上,形成了通航紧急事件样例。现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通航紧急事件样例仅适用于通用航空企业(含飞行学院)非载客运行。   二、通航紧急事件样例   1.航空器空中相撞、坠毁或迫降。   2.飞行中,挂碰障碍物(含升空物体)或起落架机轮(滑橇、尾环、浮筒)之外的任何部位触地/水。   3.冲/偏出跑道或跑道外接地,导致航空器受损或人员轻伤。   4.需要机组成员宣布遇险状态(Mayday)或紧急撤离的情况。   5.航空器(内)起火。   6.误出国境。   7.航空器与航空器碰撞;航空器与车辆、人员、设备、设施或其他物体碰撞,导致航空器受损。   8.飞行中失去全部电源。   9.直升机发生地面共振,造成航空器受损或者人员受轻伤。   10.航空器运行、维修或保障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重伤。   三、使用原则   1.通航紧急事件样例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2.对于《事件样例》(AC-396-08R1)中未列入通航紧急事件样例的紧急事件,各通用航空企业按非紧急事件报送。   3.请各单位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