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东海航空发布了对此前机上纠纷事件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涉事机组成员被公司终身停飞,多位公司领导被免职。同时民航局也公布了处理结果,暂停东海航空新增航线航班的申请,撤销机长执照。   东海航空公告指出,东海航空220事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化安全整顿,强化警示教育,经东海航空研究决定,并报董事会批准,给予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如下:   一、机组成员   (一)当班机长张大庸,严重违反民航法规、行业规章及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公司终身停飞处理,并对其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当班3#乘务员杨佳霖,严重违反民航法规、行业规章及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公司终身停飞处理,并对其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管理人员   (一)公司领导   1、公司常务副总裁刘建华,负有公司主要管理责任,免去常务副总裁职务,扣发人民币20000元;   2、时任公司运行副总裁李德付,负有公司领导直接责任,免去运行副总裁职务,扣发人民币15000元;   3、公司副总裁陈浩金,负有公司监管责任,免去副总裁职务,扣发人民币10000元;   4、公司副总裁干伟,负有南通基地管理责任,给予警告处分,扣发人民币10000元。   (二)中层管理人员   1、飞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周小波,负有部门管理责任,免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职务,扣发人民币8000元;   2、飞行部副总经理康磊,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6000元;   3、飞行部副总经理徐国兵,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6000元;   4、飞行部总经理助理耿玉雷,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4000元;   5、客舱服务部总经理冯艳玲,负有部门管理责任,免去总经理职务,扣发人民币6000元;   6、客舱服务部副总经理李吉好,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5000元;   7、客舱服务部总经理助理叶汪洋,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5000元;   8、安全监察部副总经理罗端,负有监管责任,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5000元;   9、南通基地副总经理陈晓洪,负有基地管理责任,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7000元;   10、南通基地飞行分部副经理宁世杰,负有人员管理责任,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5000元;   11、南通基地乘务分部副经理陶岩,负有人员管理责任,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3000元。   东海航空全体员工将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行业及公司规章制度,时刻保持大局意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安全警觉性,严防松懈麻痹,做到查找问题准、深、全,落实规章严、实、细,并以此次事件为安全管理工作的新起点,狠抓安全规章落实及纪律作风养成,杜绝发生不安全事件。 民航局:东海航空暂停新增航线 机长执照被撤   3月15日,中国民航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对东海航空空中纠纷事件进行了通报。民航局航安办副主任吴世杰表示,针对近期东海航空机组空中纠纷事件,民航局高度重视,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同时,民航局成立了安全整顿督导组,进驻东海航空全面开展安全督导整顿工作。目前,民航相关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依据相关规章,处罚意见如下:   1. 对东海航空采取暂停受理新增航线、航班、加班和包机申请以及限制运行总量的处罚措施。   2. 对涉事机长撤销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权利及商用驾驶员执照权利。   3. 对涉事乘务员采取相应行政处罚。   4. 要求东海航空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当事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严厉追责。   5. 民航局和中南地区管理局将依据持续督导检查的情况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一步严肃问责。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事件当事人涉嫌的违法行为,民航局公安局已指导陕西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依法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