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克力(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湾区低空经济研究院院长)
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新赛道,低空经济正在逐渐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近日,《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以下简称“草案”)新增多项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规定,彰显国家对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
从国家战略层面来看,低空经济的重要性已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其涵盖无人机制造与应用、飞行汽车研发、低空旅游服务等多元领域,产业辐射范围广泛,带动效应显著。不仅能够创造大量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还能催生出新的消费增长点,促进内需,有力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此次草案从空域管理、适航审定、飞行服务监管等关键环节入手,构建全方位的制度保障体系,旨在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撑,营造稳定发展环境。明确的法规政策有助于界定各方权责,降低企业运营风险,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加速低空经济发展进程,使其更好发挥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
尽管我国低空经济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制约因素。首要就是法规标准体系仍待完善,现有法规难以适应低空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企业在开展业务时若缺乏足够清晰明确的操作指引,就可能面临较高合规风险,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创新发展。核心技术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在飞行器动力系统、导航通信、智能控制等关键技术领域,我国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差距,这可能导致应用场景拓展受限。此外,基础设施建设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机场、起降点、通信导航设施等数量有待增加、分布仍需优化,目前还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低空飞行需求。
草案提出的“优化低空空域资源配置”和“推动建设民用低空飞行相关服务监管平台”,直击低空经济发展痛点。优化低空空域资源配置,通过科学规划空域使用,明确开放空域范围、使用规则和审批流程,提高空域使用效率,大幅缩短企业飞行任务审批时间,为低空经济发展释放更多空域资源。建设民用低空飞行相关服务监管平台,可以借助信息化技术实现对低空飞行活动的实时监控和管理。企业可通过平台便捷提交飞行申请、获取审批结果,平台还能依据气象、空域等实时信息,为飞行器规划最优路线,避免飞行冲突,保障飞行安全。这两项措施相辅相成,有效解决企业“审批慢”“飞不起来”的难题,可显著提升低空飞行的安全性和运营效率。
与此同时,草案强调“建立健全适应低空经济发展要求的适航审定、飞行管理等制度和标准”,精准针对当前低空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在适航审定方面,以往缺乏统一、细化的标准,导致一些飞行器质量不稳定,存在安全隐患。新的适航审定制度将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规范飞行器设计、制造、检验等各个环节,确保投入使用的飞行器符合安全要求,从源头上保障低空飞行安全。在飞行管理领域,随着低空飞行活动日益频繁,现有规则已难以满足管理需求。因此,需要健全飞行管理制度和标准,明确飞行规则、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理流程,规范各方行为,避免飞行冲突,提高低空运行的安全性和有序性。完善这些制度和标准,能够为低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规范的运行环境,为产业健康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草案通过后,我国将以立法为基础,构建起全面、系统的低空经济生态体系。一方面,建立安全可靠的运行体系,通过严格的适航审定、飞行管理等制度,加强对飞行器、飞行人员和飞行活动的监管,确保低空飞行安全有序,增强公众对低空经济的信任,为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另一方面,打造创新发展的产业环境,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推动无人机、飞行汽车等领域的技术创新,拓展低空物流、空中游览等多样化应用场景。同时,促进低空经济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打破行业壁垒,实现空域资源、基础设施等的共享,形成产业协同发展良好格局,提升低空经济整体竞争力。
一些发达经济体的经验启示我们,在低空经济立法过程中,要平衡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在保障安全前提下,适当放宽管制,释放市场活力;重视技术标准的制定和统一,促进产业规范化发展;加强区域间和国际间的合作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不断完善我国低空经济立法框架,推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民航法的修订有助于为我国低空经济发展指明方向,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接下来,随着这些法律规定的逐步落实,我国低空经济必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经济高质量发展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成为持续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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